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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刑法考试要点归纳解析(二)

2018-02-24 15:51      文章来源:北京华图

  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

  A.张某,20岁,遇人抢劫奋起反击,将对方打成重伤

  B.王某,30岁,为了躲避仇人追杀,抢了路人的摩托车逃跑

  C.刘某,13岁,盗窃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财物

  D.赵某,30岁,醉酒驾车撞死路人

  名师解析:

  D.【解析】A项是正当防卫;B项是紧急避险;C项刘某13岁,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构成犯罪;D项醉酒不是免责事由,所以选D。

  【考点2:刑罚】

  (一)种类

  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可以单独使用):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二)死刑

分类

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适用

对象: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程序: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以外,都应报最高院核准,死缓的,可以由省高院判决或核准

排除适用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缓后果

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院核准执行死刑

限制减刑

被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可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三)剥夺政治权利

内容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刑期计算

主刑为管制的,与主刑同时执行;主刑为徒刑、拘役的,从主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计算,其效力及于主刑期间

  经典考题:

  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B.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C.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部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D.判决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名师解析:

  C【解析】本题考查刑法。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无权核准。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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