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禹州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5人资格审查(2)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9年9月26日上午9:00以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6.其他事项
(1)岗位核减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到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502房间(禹州市禹王大道99号)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退还所缴考务费。
(2)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禹州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和从禹州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禹州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9月21日18:00前将身份证、网上缴费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证书(志愿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房间(禹州市禹王大道99号),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