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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州省贵阳观山湖区事业单位招聘35人简章(4)

2020-07-16 18:41:27 |文章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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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联系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通过“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uanshanhu.gov.cn)”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进行计算。

笔试(百分制)、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体检

体检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确定为体检对象;若两项成绩同时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后,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检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检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通过“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uanshanhu.gov.cn)”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实守信、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uanshanhu.gov.cn)”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相关文件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将招聘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各招聘单位根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整个招聘中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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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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