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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州省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3人简章(3)

2020-07-16 19:05:16 |文章来源: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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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笔试时间:2020年9月5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须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含1:3以内)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国有企业在岗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区招聘办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考生应及时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安顺市2020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面试人员名单由区招聘办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

本批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关注公告或不遵照公告执行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0%×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另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部署。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区招聘办审定有《招聘方案》“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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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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