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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集宁师范学院招聘科研助理7人公告(3)

2020-07-20 16:02:20 |文章来源:集宁师范学院|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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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结束后,学校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聘期2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及要求:

1.本科生月基础工资2200元,硕士研究生月基础工资2600元;

2.学校统一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3.聘用后要求坐班,由聘用部门负责考核和考勤等管理,工资和基本社会保险由学校委托第三方执行。

九、纪律要求

学校纪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招聘过程中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集宁师范学院纪委 0474-8989038。

十、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划定具体考试内容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任何自称与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考书目或培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由此造成的个人损失自行承担。

(二)未尽事宜由集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本简章由集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474-8989033 8989034 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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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校内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集宁师范学院校内招聘计划.docx

集宁师范学院

202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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