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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襄阳谷城县引进高素质人才50人公告(4)

2020-07-29 10:08:12 |文章来源:谷城县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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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谷城政府网、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上另行发布通知。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传真或扫描、拍照电子档发送至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电话0710-7249332)。经确认备案后,按引进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谷城县2020年度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本人署名。具体如下:

①考生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3张等资料。

②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高校学工处(教务处)出具的为应届毕业生身份且能按时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④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⑤报考人员签名的《谷城县2020年度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登记表》。

4.面试人员公示

资格复审后,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谷城政府网、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十一、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引进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引进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引进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引进的重要依据。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引进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二、聘用

1.拟引进人员公示。引进单位主管理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通过谷城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取消引进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2.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3.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报到上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十三、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防疫须知

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引进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引进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引进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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