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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省沈阳沈河区招聘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0人通知(2)

2020-08-04 17:29:24 |文章来源: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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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招聘单位确定试题并具体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区纪委负责监督。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人员;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同分者全部纳入考察范围,依据考察结果确定招聘人员。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并做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试用与录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对招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人员到岗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出具考核意见,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转手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人员在试用期间比照正式调转后标准享受绩效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

七、本方案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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