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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衡阳衡南县事业单位招聘51人公告(3)

2020-08-05 14:15:02 |文章来源:衡南县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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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文凭、有效二代身份证、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认定结果为准;学历证书和有关资格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或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以及学籍网上查询证明。

(3)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所在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签署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为止,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五)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招聘岗位面试对象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1:2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如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及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成绩将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入围末名出现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检名单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公示与聘用

1.公示。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衡阳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和《衡南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及时办理进编手续。所有招聘岗位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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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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