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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嘉兴海宁市英才聚潮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32人公告(2)

2020-08-05 14:21:19 |文章来源:海宁人才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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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得奖励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

4.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8月7日至8月15日。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引进人才计划数与入围考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的岗位,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核减计划或进行调剂。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引进人才计划数10倍及以上的岗位,根据学校排名、学历(学位)、获得荣誉等情况,按引进人才计划数1:10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并向入围人员发送考试通知书。

考生在2020年8月20日9时至8月21日17时登录“英才聚潮城”报名平台(http://jrrp.jiarrc.com/project/15231)查看入围情况。确认入围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考试通知书,并在线确认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人才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时间暂定在8月底,具体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若面试成绩相同出现入围体检、考察人数超出引进计划数情形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排名。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标准执行。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也可空缺。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潮乡党建网、海宁市人才网、“潮乡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经查实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原则上不再递补。如确有需要的,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上述规定执行。

五、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8月15日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

(一)“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二)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1.“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2.“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3.“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市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4.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考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9232701)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5.“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核酸检测阴性,可在防控措施完善到位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三)有以下情形的,将影响参加考试:

1.按以上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无法提供的,不得参加考试。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其他要求。

1.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考试期间须全程戴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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