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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武汉市互联网舆情研究中心招聘3人公告(2)

2020-11-11 09:51:39 |文章来源:武汉市人事考试院|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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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以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考察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报考人员按报考岗位在指定考点参加笔试,具体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笔试时间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七、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未达到1:3比例的,报市委网信办同意后,可正常进行面试,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 公布。

2.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在面试公告中另行通知。

八、考核、体检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记入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

考核、体检工作由市委网信办会同市互联网舆情研究中心组织实施,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市互联网舆情研究中心提出递补意见,经市委网信办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其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以武汉市人事考试院网站(www.whptc.org)发布为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须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应聘人员须配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考试现场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其他新冠肺炎症状的,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置。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电话咨询:027-82201854、82201835。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点击下载>>>

武汉市互联网舆情研究中心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武汉市互联网舆情研究中心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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