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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保定博野县事业单位招聘110人公告(3)

2020-11-13 11:11:04 |文章来源: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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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面试结束后3日左右,考生可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主要是对个人报名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考核期间主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以及后续环节不同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人员管理与待遇

报考卫生系统的专业技术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并签订《聘任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卫健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任合同》,合同期为九年,分两次签订,首次签订为四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再次聘用续签五年。所聘用人员在卫健局下属乡镇卫生院,享受相关待遇。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薪酬参照本卫生院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公共卫生岗位人员执行我县低工资标准,并根据政策调整。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纳基数依照河北省有关政策执行。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

报考公安局乡镇交警辅警及政府保安人员管理采用人事代理方式:即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档案由公安局、政府办委托县人社局(县人才中心)统一进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好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时间为三个月。合同期为九年,分两次签订,首次签订为四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再次聘用续签五年。工资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政策调整。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纳基数依照河北省有关政策执行。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办公室研究决定。

五、纪律与监督

(一)用人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特别提醒: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及博野县政府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及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领取《准考证》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测)、体检和考核其中一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2-8327271(人社局)

0312-5832023(卫健局)

0312-8327557(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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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博野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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