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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教育厅部分厅属中专学校招聘10人公告(综合岗)(3)

2020-11-17 10:57:03 |文章来源:网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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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

招聘单位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在安徽省教育厅和招聘单位网站上另行公布。专业测试时间、地点、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徽省教育厅和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安徽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相关未明确事宜参照《2020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31805(省教育厅人事处)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816949(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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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教育厅部分厅属中专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0/1117/363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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