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池州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招聘2人公告(2)
2020-12-11 10:00:49 |文章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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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笔试环节的,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全面衡量、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后,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薪酬待遇
新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后薪酬待遇:实行基本工资和考核奖励制,享受“五险一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相关政策待遇,基本工资3300元/月(含个人代扣保险、公积金部分),年度考核合格,发放考核奖。
五、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池州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委托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承办考务工作。本公告由池州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6-2031326
考务咨询电话:0566-261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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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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