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转变与政企分开的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
政府职能转变,不仅包括政府职能内容的转变,还包括政府行政职能方式、政府职能的重新配置以及相应政府机构的调整和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
1.政府职能的外部转移
政府职能的外部转移,即政府与其他非政府组织之间发生的职能重新调整和组合。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将不应属于自己的职能交还给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中介组织,同时还应将属于自己的职能收归政府所有。
2.政府职能的内部转移
政府职能的内部转移,即政府系统内部纵向层级之间和横向部门之间的职能配置和划分。
(1)在纵向层级之间要按照必要的集中与适当的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职能范围,明确各自的权力和责任;
(2)在横向部门之间要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合理配置和划分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3.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
行政管理方式,即政府行使职能的方式,包括工作方式、工作作风、运行程序等各个方面。
政府行政管理手段的转变,就是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行政手段,转向以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
政企分开,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也是当前中国政府机构改革能否成功的必要条件。
1.政企分开的主要内容
(1)政府与企业的社会职责的分开。政府的社会职责是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管理,而企业的社会职责是依照国家法律和市场规则,以很少的投入向社会提供很多很好的产出。
(2)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按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的行使主体应当是分离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要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3)政府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行政职能的分开。在政府内部,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行政职能必须分开,同一政府机构不能既承担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又承担行政职能。
2.政企分开的主要措施
(1)解除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
(2)大量裁减专业经济部门和各种行政性公司,发展社会中介组织。
(3)加强和改善国有企业的监管方式。
(4)完善企业所有制制度,实现产权多元化,建立和完善新型的政企分开的融资投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