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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抢劫罪与抢夺罪

2019-07-02 16:50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事业单位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可谓重中之重。华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公基备考技巧,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提高水平,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一)抢劫罪

第263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解读】

(1)抢劫罪中的“其他方法”包括采用用酒灌醉或用药物麻醉等。如果行为人不是采用某种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而是利用被害人自己的原因(自己喝醉、正在熟睡、因病昏迷等)或其他原因(如被害人被人打昏、撞伤等)造成的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的状态而乘机获得其财物的,只能构成盗窃罪或其他罪,不能构成抢劫罪。

(2)以抢劫罪论处的几种情形:

①携带凶器抢夺;

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③聚众“打砸抢”因而毁坏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

(二)抢夺罪

第267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关于飞车抢夺】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① 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② 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③ 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根据这个意见,只要符合这3种行为的抢夺行为均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三)两者的辨析

两者最大的区分点:抢劫是行为人是采用某种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不知反抗;而抢夺是行为人趁受害人没有防备,趁其不备夺取财产,被害人是来不及反抗。

考试当中需要注意的是转化为抢劫的几种情形,特别是携带凶器抢夺的直接转化为抢劫,无论凶器是否使用,即使凶器没有拿出来过,只要携带了就是抢劫罪。以及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这里的当场反抗不是指原地不动,比如扭送小偷去公安机关的途中其暴力反抗的,也是“当场”,转化为抢劫罪。

(编辑:孟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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