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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行测备考:自然人犯罪主体

2019-08-26 13:45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事业单位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可谓必不可少。华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行测技巧,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提高水平,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行测常识考试当中出题面比较广泛,但近年,逐渐以科技、历史人文和法律的考察为主。对于法律来讲进行备考可以着重把握宪法、民法、刑法,下面就刑法当中一个知识点-—自然人犯罪主体来进行详细学习。

自然人犯罪主体

(1)刑事责任年龄

①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

②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③完全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已满16周岁的人对一切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其他规定】

《刑法》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

《刑法》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①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②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③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其他规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例题:下列情形中,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是:(    )

A.十四周岁的张某,贩卖毒品0.2克

B.十五周岁的周某,因过失导致他人伤残

C.二十周岁的周某,醉酒后殴打他人致人重伤

D.三十五岁的聋哑人宋某,入户盗窃现金5000元

【答案】B

【解析】A 项中,“十四周岁的张某,贩卖冰毒0.2克”,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 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且“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故张某需要负刑事责任。B项中,李某是十五周岁,“过失”导致他人伤残,不在上述法条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 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这八种犯罪行为之中,故李某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C项中,“醉酒”不是免责情形,且周某是“二十周岁”,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故周某需要承担刑事责任。D项中,“聋哑人”也不是免责情形,只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宋某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本题答案应选B选项

【本题结束】

(编辑:孟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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