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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行测备考:故意犯罪形态

2019-08-26 13:51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事业单位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可谓必不可少。华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行测技巧,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提高水平,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行测常识考试当中,法律常识考试通常以具体案例的形式来出题,这就需要我们对法学名词进行理解,法律现象界定准确,下面我们就刑法当中一个知识点进行全面学习---故意犯罪形态。

(一)犯罪既遂

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的完成形态。

(二)犯罪预备

1. 犯罪预备的概念

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的状态。

2.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犯罪未遂

1. 犯罪未遂的概念

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2. 犯罪未遂的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规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3.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犯罪中止

1. 犯罪中止的概念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2. 犯罪中止的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3.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例题:孤儿某甲(已成年)在公交车上扒窃钱包一个,钱包内有一封灾区孤儿写给钱包主任的捐资助学感谢信,某甲读后大为感动,于是将窃得的钱包依照信封地址原封不动寄还钱包主任。某甲的行为属于:(    )

A.不构成犯罪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答案】D

【解析】题中某甲已经完成了盗窃的行为既构成盗窃罪,属于犯罪既遂。某甲偷窃钱包之后主动返还受害人损失,可以认定为悔罪的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D项正确,A项错误。B项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与题意不符。C项犯罪未遂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与题意不符。故本题选择D选项。

【本题结束】

(编辑:孟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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