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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关于买卖合同问题的讨论

2019-09-19 14:52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关于买卖合同问题的讨论由华图事业单位招聘网提供,更多关于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资料的内容,请关注华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一、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问题及其考点

(1)风险负担的概念

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指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由哪一方承担其损失的法律规则。

(2)风险负担的规则

①原则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付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付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合同未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

标的物由买方运输的: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方负担。

未约定由卖方运输的:卖方将标的物交置于交付地点,买方违反约定没有接受,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方负担。

二、买卖合同中所有权的移转和孳息归属及其考点

(1)所有权移转

①动产以交付为准;②不动产以登记为准。

(2)孳息归属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本节的考点在于涉及承运人风险转移的问题以及孳息的归属问题,把交付这一原则把握好,这类题目可以迎刃而解。

【例1】甲乙于集贸市场为买卖一母鸡讨价还价,定好价位后,甲欲将母鸡递于乙,母鸡下一蛋,蛋应归属:

A. 甲乙共同所有B. 甲所有

C. 乙所有D. 以上答案均不正确

【答案】B

【解析】《合同法》163条规定,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的孳息归属采用交付主义,交付之前而生的孳息归出卖人,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

【例2】甲公司同乙公司签订购买棉花协议,约定甲公司付款后,乙公司七日内将棉花运至甲公司所在地。在乙公司运输棉花至甲公司途中车辆起火,棉花被全部烧毁。对此,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该批次的棉花所有权在甲公司支付货款时已转移至甲公司,棉花烧毁的损失由甲公司承担

B.该批次的棉花在交付至甲公司前所有权归乙公司所有,但运输的风险由甲公司承担

C.该批次的棉花在交付至甲公司前所有权归乙公司所有,运输的风险由乙公司承担

D.该批次的棉花烧毁后乙公司无需再对甲公司进行赔付

【答案】ABD

【解析】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自交付时发生转移,因此该批次的棉花所有权在乙公司交付至甲公司时才发生转移,因此A错误。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因此该批次的棉花在交付至甲公司前所有权归乙公司所有,并且运输的风险由乙公司承担,因此棉花毁损的损失由乙公司承担。故BD错误,C正确。综上所述,答案为ABD。

以上是华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你提供的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关于买卖合同问题的讨论,更多关于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资料的内容,请关注华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编辑:shixiao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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