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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关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总结

2020-02-14 16:50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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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①侮辱、诽谤案;②虐待家庭成员案;③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④侵占他人财物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①故意伤害案(轻伤);②重婚案;③遗弃案;④妨害通信自由案;⑤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⑦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例1】(多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即自诉案件包括()

A.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犯罪案件

C.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D.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答案】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败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根据《刑诉解释》第318条对此进一步解释: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犯罪案件包括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等案件。因此。ABCD选项均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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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yu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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