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首页
微信

华图教育

微信号:huatuv

+ 关注
微博

华图教育

官方认证微博

+ 关注
登录 | 注册
你的位置:首页 > 备考技巧 > 公共基础知识 > 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的几项重大罪名(2)

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的几项重大罪名(2)

2020-03-09 17:39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注意:此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

【重要提示】

妨害公务罪定罪强调:暴力威胁,公务人员!

四、非法狩猎罪

【重要考点】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非法狩猎罪定罪处罚。

【具体情形】

近年来,麻雀因数量越来越稀少,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局《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捕猎20只麻雀以上就涉嫌非法狩猎犯罪了。除了麻雀,捕猎癞蛤蟆也同样涉嫌犯罪。江苏省灌云县葛某因非法狩猎大量蟾蜍被以非法狩猎罪判刑后,收购蟾蜍的刘某等9人也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刑。

【重要提示】

非法狩猎罪定罪强调:注意区域,注意工具,注意麻雀!

五、故意伤害罪

【重要考点】

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重要提示】

故意伤害罪定罪强调:故意轻伤/故意降低医护,导致感染病毒!

六、非法经营罪

【重要考点】

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重要提示】

非法经营罪定罪强调: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数额较大!

七、诈骗罪与虚假广告罪

【重要考点】

诈骗罪: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虚假广告罪: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假借疫情防控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重要提示】

诈骗罪与虚假广告罪定罪强调:前者骗财骗物,后者广告假推销!

八、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重要考点】

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重要提示】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强调:关注事实真相,禁止造谣传谣!

九、寻衅滋事罪

【重要考点】

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以侮辱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辑:李晴晴)

上一篇:疫情过后,我想见你——《想见你中的公基知识 第一期》 下一篇: 公共基础知识:《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要试题及答案
事业单位:htshiyedanwei
想考事业单位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备考资料
每日一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