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热点:盘点《民法典·物权编》新亮点(2)
【例1】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房产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按照《民法典》规定,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时设立。
A. 实际居住
B. 登记
C. 签订居住协议
D. 实际居住并登记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居住权。《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本题选择B。
【例2】《民法典》规定,改变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建筑物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需要经()同意。
A. 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決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B. 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C. 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D. 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民法典》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是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根据表决规则,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只要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其表决就是有效的。根据通过规则,决定重大事项,需要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故本题选择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