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社会招聘601人公告(2)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费用50元,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缴费。
六、考试及考核
(一)笔试
1.按照报名人数进行笔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2.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均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截止报名后发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
4.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合卷考试,分值分别为100分和50分,总分值为15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5.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规定1:3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的岗位,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后方能开考。直接面试的岗位,以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笔试成绩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如若遇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经审核同意并公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后,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程序。
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如该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考官组成,公开招聘面试考官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及外单位专家组成。
5、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考场工作区域内公布,之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公布。
(三)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专业技术、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3、考核形式: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通过查阅档案以及直接听取或通过函调方式了解考核对象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等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根据了解到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4、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不能与所报考岗位相匹配的;
(4)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5)发现考生信息虚假或隐瞒的;
(6)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5、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经市级公路发展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核合格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合格后按规定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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