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嘉兴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招聘2名公告(2)

报名结束后,按资格初审结果,同一岗位确认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当同一岗位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大于3:1时,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面试注重对应聘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察了解。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最终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由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上下班交通工具及费用自理,不提供住房。
五、其他事项
1.2020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3-87273181;
监督电话:0573-87273181。
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0/1103/362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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