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丽水缙云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41名工作人员公告(3)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4)截止到2020年11月2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按其迁出地进行认定。
(5)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6)为维护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财政局国资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联系电话0578-3319337。
本公告由缙云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缙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78-3319337)
举报受理单位: 缙云县财政局 缙云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举报投诉电话:0578-3319020
缙云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17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0/1122/364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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