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海海晏县公安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16人公告(2)

(四)体能测试
按照进入面试环节的名单,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环节由公安局组织实施,并由公安局规定测试内容及达标成绩。未达到体能测试要求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进行递补。
(五)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招聘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研究决定是否录用或核减招聘计划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六)政审、体检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数1:1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政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公安基础知识确定政审人员。政审环节不合格,不予聘用,需要递补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递补一次。拟聘人员名单将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由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一签,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违反公安机关各种纪律规定,合同自动终止。待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续签三年合同。
六、待遇保障
根据青海省公安厅、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及最低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关于下达全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及最低薪酬标准的通知》执行规定,我县辅警人员最低薪酬不低于2200元,并办理“五险一金”,单位应缴部分以外,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七、信息发布
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通过海晏县“河清海晏网站”、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海晏县就业创业平台微信公众号、海晏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八、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州县的相关规定执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所有考生现场考试需携带前一天的纸质版健康码(绿码)。凡是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信用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在报名、考试当天将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到工作人员手中,方可参加报名、考试。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且在治疗或隔离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九、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海晏县公安局办公室8631991
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631002
海晏县公安局
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5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0/1201/365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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