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20人公告(3)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决定是否递补。
七、管理方法及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由江苏海州发展集团及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对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入职后待遇按照公司薪酬规定标准执行,集团有完善的晋升体系。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招聘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海州区纪委(0518-85218015)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海州发展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江苏海州发展集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0/1223/367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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