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长沙鑫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2)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廉洁情况、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存在违反政策法规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有体检或考察不适合应聘岗位或放弃体检考察等情形的,可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结果排名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六)人员拟定
根据面试结果、考察及体检结果,由长沙鑫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决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的相关信息在湖南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
(七)依法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五、应聘须知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的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个人资料仅应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二)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对公司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公司不承担责任。
(三)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四)本次招聘岗位,聘用人员需将社会保险、党组织关系(如有)转入聘用单位,如不按期转入视为自动放弃。
(五)咨询电话:18907361933邮箱:1534644397@qq.com
(六)监督电话:0731-84263775。
(七)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沙鑫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0/1224/367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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