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济宁经开区关于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6人公告(2)

(3)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4)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2021年6月13日9:00至6月18日16:00。
2、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通过资格初审,并进入下一环节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期间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人才测评
组织熟悉企业运营和管理的专家成立专业评审组,对初步人选进行人才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对初步人选进行评审排名,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组织面试
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重点了解进入面试人选所具备的工作能力以及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按照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2、对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职位匹配程度,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
3、根据考察结果,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由主管部门自主决定是否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研究聘用
按照管理权限,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招聘主管部门可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对人员聘任职位作出适当调整,如无合适人选,相关职位可空缺。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济宁经开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用人单位依法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和待遇
1、人员一经聘用,行政、工资、保险等关系及时转入任职企业,原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再保留原有身份,不再保留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种待遇。
2、副总经理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组成,基本年薪10万元+绩效10万元,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每年绩效考核结果,按照绩效完成比例核算发放。职员薪酬由月基本工资、绩效组成,每月基本工资4000元(基本工资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绩效1714元。如符合省、市、区出台的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条件,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3、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首个聘期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期间,拟聘用人员只发放试用期基本年薪、月基本工资。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4、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3年。
5、聘用人员应遵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正式聘用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缴纳五险一金,企业自主用工。
六、其他事项
1、济宁经济开发区所属国企人员新聘任不满2年的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均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电话应24小时保持畅通,如遇特殊情况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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