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枣庄滕州市属国企招聘121人(第二批)公告(2)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滕州市属国企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在现场进行。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相关专业职称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属国企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00,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由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由市属国企招聘领导小组责成专人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录用
已通过考察、体检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录用。因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所考岗位录用计划已满,服从调剂的剩余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岗位要求相符的其他空缺岗位,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八、公示及薪酬待遇
(一)公示。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报市国资局同意,企业录用(试用期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试用期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管理及薪酬待遇。招聘录用后,应遵守企业管理制度,服从组织安排,由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集团总部或下属企业(岗位)工作,执行所在企业薪酬制度。
九、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招聘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指导。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632-8129999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1/0715/388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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