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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关于死刑问题的讨论

2019-07-11 13:49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事业单位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可谓重中之重。华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公基备考技巧,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提高水平,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1.概念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最严厉的刑罚手段。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种。

2.死刑不适用的对象及考点:

①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

②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③ 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关于死刑不适用对象的问题考试的时候也是死刑里比较重要的考点,尤其是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怀孕的算,哺乳期1年以内的算,自动终止妊娠1年内也算。还有,除了第一个是犯罪时,后面两个都是审判时,这里也要注意。

3.死刑的执行、核准及考点:

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外,都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可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关于死刑的核准,考点在于区分最高院核准哪些案件,死刑立即执行由最高院核准,死刑缓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即可。

4.死刑缓期执行及考点: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死缓不是一个刑种,而是一个运用死刑的刑罚制度。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①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②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③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④ 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死缓两年之后的处理办法最重要的一点是第三点,两年之内如果是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才报请最高院核准,执行死刑,如果是过失犯罪两年后仍然是减为无期徒刑,这是重点,一定要强调出来。

【例题1】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B.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C. 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部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D. 判决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无权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A项表述正确;《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B项正确;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D项正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将人民法院组织法原第十三条修改为第十二条:“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C项中“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部分高级人民法院”这一部分不正确,所以答案为C项。

【例题2】甲女因抢劫杀人被逮捕,羁押期间不慎摔伤流产。一个月后,甲被提起公诉。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B. 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

C. 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被强制流产

D. 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在审判时摔伤流产

【答案】A

【解析】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审判时”包涵刑事诉讼整个过程。它应该包括立案阶段,侦查(羁押)、提起公诉、法庭审理,直到法院判决为止。故本题选A。

(编辑:孟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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