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首页
微信

华图教育

微信号:huatuv

+ 关注
微博

华图教育

官方认证微博

+ 关注
登录 | 注册
你的位置:首页 > 报考指导 > 政策法规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2006年)(2)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2006年)(2)

2009-03-26 00:00      文章来源:人事部网站

    第三章 岗位等级

    第十三条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第十四条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

    第十五条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第十六条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第十七条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确定。

    第四章 岗位结构比例及等级确定

    第十八条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实行不同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

    第十九条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最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

    第二十条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第二十一条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包括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之间的比例)按照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十二条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二十三条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五章 岗位设置程序及权限

    第二十四条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二)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编辑:姜芃)

上一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 下一篇: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htshiyedanwei
想考事业单位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备考资料
每日一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