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公基考点精讲: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6)
2009-07-02 10:27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4)申办税务登记、减免税收及其他优惠;
(5)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兴办企业,申办有关执照;
(6)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统计登记;
(7)土地、房产登记管理事宜;
(8)申办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许可证,购领收据、发票;
(9)法律诉讼、公证事宜;
(10)人事调动和工资基金管理事宜;
(11)申办海关事宜;
(12)有关部门要求事业单位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其他事宜。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限期有效证书。超过有效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对废止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予以公告。但废止而未经注销登记的,其法人的责任和义务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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