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检查考试复习资料(五)(11)
四十六、处罚结案报告的定义和具体填写要求
答:处罚结案报告是指案件终结后,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报请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结案的文书:
(一)“处理结果”栏应当对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总结,对给予行政处罚的,写明违法事实、相关证据以及处罚决定的内容;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写明理由;予以撤销案件的,写明撤销的理由;
(二)“执行情况”栏应当根据案件终结的具体情况写明:“当事人自觉履行了法定的义务”、“当事人未履行法定的义务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完毕”、“当事人死亡或者被注销、被解散,经法定程序无法执行相应义务”等内容。
四十七、案卷归档的具体要求
答:一般程序案件应当按照一案一卷进行组卷;材料过多的,可一案多卷。
卷内文书材料应当齐全完整,无重份或多余材料。
案卷应当制作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封面题名应当由当事人和违法行为定性两部分组成。
卷内目录应当包括序号、题名、页号和备注等内容,按卷内文书材料排列顺序逐件填写。
备考表应当填写卷中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由立卷人、检查人签名。
四十八、案件文书材料排列顺序
答:案件文书材料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归档:
(一)案卷封面;
(二)卷内目录;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立案审批表;
(五)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抽样取证凭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清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鉴定意见等;
(六)违法行为调查报告、违法行为通知书等;
(七)听证会通知书、听证公告、听证笔录、听证报告书等听证文书;
(八)执行的票据等材料;
(九)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等;
(十)送达回证等其他有关材料;
(十一)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十二)备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