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2006)(7)
2009-11-16 13:31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事局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需要招聘外国国籍人员的,须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聘。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统一凭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审批文件或《重庆市人员调动入户通知》,到户籍管理机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
1. 《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表》
2. 《重庆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名册》
3.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
4. 《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
6. 《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