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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泰安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2010-08-10 18:56:58 |文章来源:宁阳人才人事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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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建设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推进县乡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经市主管部门批准,我县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考选1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范围和条件

  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未就业毕业生(含军校地方生,县人事部门派遣到县内企业的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宁阳县生源或父母、配偶一方户籍是宁阳县;

  3、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考选职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要求。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4日至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

  2、报名地点:宁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3、咨询电话:5639388、5620056、5621059。

  4、报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宁阳县事业单位考选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请登陆宁阳人事信息网www.nyrs.gov.cn下载,或现场领取),由考生本人在诚信承诺栏签字,《报名登记表》贴近期彩色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另交同底版彩色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依照简章附件《高校毕业生专业分类对照表》限报一个相应专业类别。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本年度只能选择我县师范类或非师范类考选中的一种,不能兼报。

  5、每人缴纳考务费80元。特困家庭报考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城镇特困职工家庭考生提供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提供山东省人事厅颁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有效期内)。

  6、根据有关规定,由省及我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折算合计后,下同)加10分。以上人员报考还需现场提交以下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7、报名人数达不到考选专业类别(类别代码)计划3倍的,则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该考选专业计划;核减的考选计划按学历层次增加到普通类专业类别(医药卫生类考选计划的核减、增加在医药卫生类调整,非医药卫生类考选计划的核减、增加在非医药卫生类调整);

  8、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8月19日持本人身份证、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

  笔试内容:非医药卫生专业类别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医药卫生专业类别为医药卫生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8月21日上午8:30-11:30。

  笔试考点在宁阳县城设置。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非医药卫生专业类别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55%、申论占45%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医药卫生专业类别按医药卫生基础知识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考选专业类别代码,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笔试成绩在宁阳人事信息网(www.nyrs.gov.cn)公布。

  四、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件: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未落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原件及1套复印件。除以上证件外,非宁阳生源毕业生,父母一方户籍是宁阳县的,需提供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籍是宁阳县的,需提供配偶的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县人事部门派遣到县内企业的,还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派遣信复印件。

  经审查不具备考选条件的,取消入围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选过程。提交不实信息或虚假材料的,取消本次考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

  五、成绩排序

  资格审查后,按照考选专业类别代码对初选人员进行成绩排序。非医药卫生专业类别考生笔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并列人员的排序;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命题作文,确定并列人员的排序。医药卫生专业类别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有执业资格(执业优先于执业助理)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等原则,确定并列人员的成绩排序。若条件都相同,则加试《医药卫生基础知识》确定成绩排序。

  根据各专业类别(代码),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初选人员成绩排序在宁阳人事信息网公布。

  六、体检考核和录用办法

  1、体检。对进入初选范围人员,由县人事局委托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

  2、考核。考核工作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安排,对初选人员根据本人档案进行全面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3天。

  4、选岗。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根据所报考专业类别代码,按照成绩排序,由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考选单位。

  5、录用。由县人事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与考选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考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0年宁阳县事业单位考选高校毕业生计划

  附件2:2010年宁阳县事业单位考选高校毕业生(医药卫生类)计划

  附件3:2010年宁阳县乡镇教育考选高校毕业生(非师范类)计划

  附件4:高校毕业生专业分类对照表

  点击下载: 2010宁阳县事业单位考选报名登记表

  说明:附件均为PDF格式,如无法正常浏览,请点击下载Adobe ReaderAdobe Reader(PDF阅读器) 。

                                                      宁阳县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0/0810/229817.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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