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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临沂兰山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0-12-09 09:24:53 |文章来源:临沂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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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10]44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10年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37名工作人员(不含医疗卫生、艺术类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为2009年、2010年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回国留学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具有兰山区常住户口,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6、应聘人员须符合公开考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要求。

  7、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以来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专业岗位。

  二、考聘岗位和计划

  考聘专业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10年兰山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计划》。报名结束后,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考聘人数3倍的专业岗位,计划考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考聘计划;计划考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聘计划。报考取消考聘计划专业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专业岗位。应聘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2月5日— 12月9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0年12月6日—12月10日。

  1、考生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rs.gov.cn)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rsks.ly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报考人员按专业对口或专业相近的原则,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初审。

  区组织人社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考聘计划的专业岗位要求,由区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0年12月6日-11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打印并填写《2010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2010年12月16日-18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2010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 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临沂市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政府院内11号楼207室)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县(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4、定向考聘。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10]44号)规定,对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人员(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期满2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5日),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专业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报考非定向考聘专业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考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考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2010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身份证、户口簿。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实行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同一专业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2010年12月 19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专业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专业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专业岗位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兰山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lyls.gov.cn)视情择期公布。

  五、体检、考核

  考试总成绩公布后,根据各专业岗位招考计划数,按照招聘专业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在其他进入同一专业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按同一专业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名次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选岗次序。工作岗位一旦选择不允许改动,不按规定选择岗位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公示期满后,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考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公开考聘咨询电话:0539-8195576。

  附件:《2010年兰山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计划》

  中共兰山区委组织部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2010年兰山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计划

序号 专业岗位 学历 数量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备注
1 普通管理(非卫生类专业) 专科及以上 4 宣传部 文化产业管理办公室  
发展和改革局 服务业管理办公室
人社局 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园林管理办公室
2 普通管理(非卫生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 3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定向报考
农业局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统计局 普查办公室
3 普通管理(非卫生类专业) 专科 4 行管局 行管局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定向报考
工业园管委会 工业园管委会
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文化市场执法稽查大队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4 普通管理(非卫生类专业) 专科及以上 1 人社局 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基层服务人员定向报考
5 金融学 本科及以上 1 财政局 国有资产管理局  
6 工程造价 专科及以上 1 财政局 投资评审中心  
7 园艺技术 专科及以上 1 行管局 行管局  
8 会计 本科及以上 1 人社局 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  
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及以上 1 人社局 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10 商务英语 本科及以上 1 商务局 国际商会  
11 工商管理 本科及以上 1 商务局 国际商会  
12 新闻采编与制作 专科及以上 1 文广新局 电视台  
13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及以上 1 文广新局 电视台  
14 公共事业管理 本科及以上 1 文广新局 文物所  
15 汉语言文学 本科及以上 1 文广新局 图书馆  
16 测绘工程 本科及以上 1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道路维护管理办公室  
17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本科及以上 1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道路维护管理办公室  
18 建筑电气工程 本科及以上 1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道路维护管理办公室  
19 建筑工程技术 本科及以上 1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道路维护管理办公室  
20 土木工程 本科及以上 2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道路维护管理办公室  
21 环境工程 本科及以上 1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22 园林 硕士研究生 1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园林管理办公室  
23 城市规划 本科及以上 1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园林管理办公室  
24 植物保护 本科及以上 1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园林管理办公室  
25 法学 本科及以上 1 司法局 普法办  
26 森林保护学 硕士研究生 1 林业局 森林植物保护站  
27 体育人文社会学 硕士研究生 1 教育体育局 体育工作办公室  
28 软件技术 专科及以上 1 卫生局 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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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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