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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四川自贡市大安区事业单位考试聘用32人公告

2013-10-12 12:40:39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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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规定,大安区2013年下半年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大安区事业单位二○一三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5、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凡招考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和申请加分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时间(即2013年10月16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考名额

  大安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共计32名,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大安区事业单位二○一三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在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再提交报名申请。

  四、报名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招考,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16日截止到24:00时止)

  2、报名网站: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

  无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自贡市大安区仁和路恒和花园二楼,联系电话:0813-2210673)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有关证书、证明须于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即2013年12月6日前提供。

  (三)报名、照片审核和缴费程序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只进行照片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情形或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均可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大安区事业单位二○一三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与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813-221067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考主管机关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

  4、照片审核:照片审核时间为2013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17日截止到24:00时止)。原则上在网上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照片审核,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者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5、缴费:经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于2013年10月18日(18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报名时不缴纳报名费,报名缴费结束前,即2013年10月18日17:00前凭以下手续在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减免手续可按以下程序减免笔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6、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照片审核通过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13年11月13日至11月16日(16日截止至11:00时止)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和用人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和审核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在打印准考证时未留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由大安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面试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招考主管机关和大安区纪委(监察局)指导和监督。

  (一)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录用计划。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岗位,由自贡市考试评价中心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40%。

  2、笔试内容:

  (1)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法律、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省情市情、事业单位常识和时事政治。

  (2)专业科目分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类岗位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具体测试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和卫生法规与政策。《管理类岗位基础知识》具体测试管理学基础知识、办公自动化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以上科目纲以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发布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纲的公告》(自人社发〔2011〕18号)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3)每个招考岗位具体测试内容详见《大安区事业单位二○一三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受到表彰奖励的加分政策按照中央、省规范评比达标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3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

  (1)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期满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被评为优秀的还须提供《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结果将于2013年10月24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4、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6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3年11月25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该成绩同时在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7、笔试查分:需查分者可于2013年11月25日当天16:00点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2013年11月28日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13年11月29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排名。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局)进行监督。区招考主管机关按照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的面试方案以及按公告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12月2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高于此合格线的按笔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3年12月4日至12月6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3年12月9日前(9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各招考单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见届时公布的面试方案。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20%+专业科目×4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补充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体检人员名单由区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由区招考主管机关商各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区招考主管机关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报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招考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区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审核确认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大安区事业单位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大安区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在公示期满后,7日内,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流(调)动或者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书等书面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招考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招考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若所报考的岗位包含有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用人单位。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大安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大安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大安区监察局:0813-5522240)。

  十一、本公告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各招考单位和各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3-2210673

  大安区卫生局 0813-2207335

  大安区水务局 0813-5526130

  自贡市考试评价中心 0813-2309549

  附件:

  1、大安区事业单位二〇一三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3/1012/240807.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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