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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葫芦岛龙港区招考骨干教师公告

2015-04-01 17:40:57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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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葫芦岛龙港区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平台2015年3月4日讯为适应我区教育发展需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结合各校学科缺岗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龙港区决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和违纪记录。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学识水平与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有违背师德师风的;

  5、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二)岗位条件

  1、资历要求

  在职教师(龙港区教师不可报考),从教5年以上,具备县(区)及以上骨干教师荣誉, 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省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市及以上优秀教师(综合荣誉),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如获市及以上骨干教师荣誉,学历可放宽到专科及以上。

  3、专业要求

  (1)具有同等级别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学科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任职学科相同或相近。

  (2)所学专业要与应聘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平台()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学科报名人数与岗位设置人数比例须达到3:1,如不足3:1,按比例递减该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3、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4、报名地点:龙港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5、报名携带材料

  (1)报名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相关荣誉证。

  (2)“2015年龙港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在“葫芦岛龙港教育网”下载打印。

  (3)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及从教时间证明。

  (3)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报考费100元。

  6、资格审查:由监察局、编办、人社局、教育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现场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

  1、面试形式:授课,时间20分钟,教材教具自备。

  2、面试内容:应聘学科的初中课程。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三)录取

  根据同一学科面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选。如成绩并列,以加试成绩为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拟录取人员须在名单公布之日后的三天内提供档案材料,档案材料送到龙港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档案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资格复审工作由纪检监察、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组成资格复查小组负责。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六)考核

  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现实表现。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空岗,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合格人选不再递补。

  (八)择岗

  按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岗。

  (九)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原聘任职称保留不变。

  三、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报考过程中,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本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四公开”:聘用岗位与名额公开;报名资格条件公开;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公开;聘用结果公开。

  (三)全部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的严格监督下进行。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429—3050033

  咨询电话:0429—2298918

  附件:2015年龙港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设置表

  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 2015年龙港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设置表

  科

 具体岗位

数学2人

实验中学1人  北港实验学校1人

物理2人

实验中学1人  海华中学1人

政治2人

实验中学1人  风华中学1人

历史1人

风华中学1人

地理2人

实验中学1人  双树实验学校1人

生物1人

连湾实验学校1人

10人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5/0401/251844.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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