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全国招考信息
您当前位置: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15年汉中南郑县人民法院招考临时书记员公告

2015年汉中南郑县人民法院招考临时书记员公告

2015-04-27 13:53:10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

立即领取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15年汉中南郑县人民法院招考临时书记员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QQ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时政资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2015年汉中南郑县人民法院招聘临时书记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平台2015年1月21日讯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招聘。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平台()

  二、招聘岗位性质及名额

  临时聘用人员(书记员岗位),招聘名额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

  (二)学历:大专及以上;

  (三)技能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并具备良好的文字记录能力;

  (五)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薪酬待遇

  (一)招聘的人员与南郑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月工资1500元左右。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1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南郑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时填写《聘用临时书记员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2张免冠2寸照片、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查。南郑县人民法院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届满,适合工作要求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其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南郑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0916-5512754。

  七、本公告由南郑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16-5512614。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聘用临时书记员申请表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5/0427/252588.html

(编辑:姜芃)
图书推荐
课程推荐

公众号

QQ客服

关注微博

最新公告
备考资料
报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