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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369人(3)

2017-04-05 10:03:04 |文章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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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其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大类,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市教育主管部门(高等院校)、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多种形式,其中专业测试不能单独实施,应与其他面试方式结合进行,专业测试成绩分值占面试成绩的分值不超过40%。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

    七、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si.gov.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点击下载

    1.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ls

    2.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doc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7/0405/272749.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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