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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承德平泉县事业单位招聘129人公告

2017-05-04 09:48:15 |文章来源:平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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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6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2年5月2日至 1999年5月3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县直和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配偶为平泉县户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但需要出具相关婚姻情况证明;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婚姻证明、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5月2日。

    应届毕业生按照岗位信息表所限定的条件,可以报考,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的,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明。

    具体条件:所有报考人员除具有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县直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按岗位限定专业和性别。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7/0504/273315.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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