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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株洲市石峰区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2017-05-05 11:44:14 |文章来源:石峰区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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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石峰区各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与办事处辖区范围内社会事务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工资福利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5名,招聘的具体条件、要求等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不能报考;

    4.报考人员必须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7/0505/273366.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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