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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宁波海曙区招聘92人公告(5)

2019-07-05 14:38:57 |文章来源:宁波人才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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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2(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则均进入体检。体检考生携带身份证,按网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安排复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若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已满足招聘计划需求,则不再安排递补。如招聘计划未完成,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顺次递补。所有体检合格人员均相应纳入海曙区2019年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才后备库和专职党务工作者人才后备库,一年内可根据缺位情况在对应库中选录。

(八)考察

考察由各用人单位组织,按招聘职位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分相等者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考察者淘汰,同时在体检合格的报考同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学习态度、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可酌情从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考核和公示后顺次补录。

聘用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聘用后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选录

当年度镇(乡)、街道出现用人不足时,可根据缺额情况对应在海曙区2019年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才后备库和2019年专职党务工作者人才后备库中进行选录,选录为双向自愿选择,由各镇(乡)、街道自行组织,报上级部门备案。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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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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