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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74人公告(2)

2019-11-08 10:17:27 |文章来源: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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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赴外公开招聘医学人才报名表》;③身份证;④2020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专业方向证明、在校成绩单;已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专业方向证明等;⑤其它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③、④、⑤均提供复印件同时备原件核查,报名时由用人单位收取相关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岗位,设1:1开考比例;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中级职称人员岗位,设1:2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研究生学历及高级职称岗位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成功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听候通知参加考试。考试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博士(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岗位

采取现场面试考核(结构化面试和专业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分别在上海、南京招聘活动现场通知。

2.其他岗位

对岗位表中明确要求笔试+面试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市卫生健康委和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理论考试,笔试卷面总成绩的50%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用人单位及市卫生健康委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结束后,直接面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有笔试岗位,按笔试成绩(百分之折算)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聘用

1.现场签约

博士(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岗位,现场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结果,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现场组织签约。总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 、地点另行通知)。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签约(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2.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已现场签订协议人员直接通知体检),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4.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9届、2020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2019届、2020届毕业生岗位连续两次未能通过考试取得岗位执业资格的,自动中止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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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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