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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黔南州荔波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4人公告(2)

2019-11-19 08:59:27 |文章来源:荔波县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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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人才引进方式和工作程序

人才引进采取人才工作部门组织集中引进与行业、用人单位分散引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上发布引进人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人才引进工作组组织,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到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3日中午13:00止。

网上报名人员,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报名信息表、电子照片、报名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等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报名进行初审。于2019年11月27日前带上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才能参加测评。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3:00。

现场报名人员,带上所需材料在报名点现场报名,由现场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用人单位于2019年11月27前完成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列入测评对象。

现场报名地点:广州.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天河区天河路198号)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供审查:

1.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0年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查);

2.从教育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5.应聘职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名信息表1份(现场报名应聘的可现场填写)。报名信息表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如因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资格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的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即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按每个职位计划引进人数与报名应聘人数应达到1:3比例予以开考(测评)。计划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转入下一招聘点进行引进或列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测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评。测评总分100分。测评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测评或专业技能测评。测评当日,根据测评成绩排名按职位引进计划1:1比例确定意向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意向聘用协议书。对符合引进职位条件并已签订意向聘用协议书的考生需服从招聘办的安排进入下一环节。拒绝(或放弃)参加下一环节的考生,按意向聘用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将失信情况记录在案。测评成绩并列的考生,在测评当日由本考场的考官组再次进行测评,测评试题临时确定,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测评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初审和复审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到县级或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要求的,同时按相关标准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招聘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遇特殊情况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电话或书面通知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经县招聘办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县招聘办指定具有资格检查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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