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湖州南太湖新区招聘储备人才25人公告(2)
2019-11-21 14:50:16 |文章来源:湖州人才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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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体检: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考察公示:经面试、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招考相关考察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人才网上公示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相关政策
1.合同签订:与湖州经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上述两家公司均为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2.薪酬待遇:薪酬执行统一的工资标准,包括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并按不同的档次对应不同的工资水平。本科学历年薪13-20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年薪15-22万元;博士研究生学历年薪18-25万元。
3.相关补助:
(1)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博士研究生35万,硕士研究生15万,本科5万的标准给予补贴。
(2)就业补贴:对5年以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2018年以后首次在湖缴纳社保。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满1年,给予每年2500元的就业补贴,最高3年;
(3)租房(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长3年。
(4)人才公寓: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无购房、租房的情况下,可申请入驻人才公寓,享受两年优惠政策:按照600元/月基准价,第一年优惠50%,第二年优惠25%。
4.职业发展:新招聘人员首期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二个月),合同期结束后,经单位考核、自愿协商,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期内,符合南太湖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条件的,优先推荐。
本公告由湖州南太湖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72-2281630,房于欣;0572-2104743,周誉。(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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