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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德宏职业学院考核“选优”招聘教师、引进研究生22人公告(3)

2020-03-23 13:22:24 |文章来源:德宏职业学院|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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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所获得的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⑥在德宏职业学院官网下载填写《德宏职业学院2020年考核“选优”招聘教师、引进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德宏职业学院2020年考核“选优”招聘教师、引进研究生报名汇总表》(附件二);

(3)材料上传方式

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395857477@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应聘岗位。

(三)资格审核

学校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有伪造材料行为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

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登记,并通知其参加现场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

(五)面试测评考核(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考核)

1. 时间:根据报名资格审核和现场测评考核疫情防控准备情况另行通知。

2. 地点:德宏职业学院(具体面试评测教室另行通知)。

3. 考核评测方式

(1)采用错峰错时现场测评考核方式,避免人员集聚;

(2)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携带提交过的所有材料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测评。应聘人员进行2分钟自我介绍,自选本专业一个内容讲授15分钟(测试现场不提供多媒体设备);

(3)学校考核测评专家组按照《德宏职业学院2020年考核“选优”招聘教师、考核引进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表》(附件三)进行考核测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计算出每人的综合平均分(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得分高低排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综合平均分相同的,通过复试,按照得分最高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4)测评组的测评综合平均分达不到90分(满分100分)及以上者,不予聘用。

(六)签订聘用协议

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和德宏职业学院领导合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一份,聘用学校一份,毕业学校一份)。

(七)资格复审

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就业意向协议书自动失效。

(八)体检、考察

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官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dh.gov.cn/rsj)。公示期满,经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意见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待遇

办理入职手续,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后,执行国家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相关政策待遇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待遇。根据《德宏职业学院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属于硕士研究生的,见习期1年满,经考核合格,学校给予安家费5万元(税前),分2个聘期发放(1个聘期为5年);学校每年给予一定的课题科研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课题科研资助经费每年5万元、人文科学类课题科研资助经费每年3万元),实行年度报账制。同时享受《德宏州人才激励办法》的相关激励待遇。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履职回避”的要求执行。

(三)对在此次招聘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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