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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省武汉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筹)招聘12人公告(2)

2020-03-27 17:43:05 |文章来源:长江水利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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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在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发布《长江委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公告》。

应聘者提供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其中,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复审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经资格审查、确认,招聘岗位资格合格者不足招聘人数的3倍时,取消该岗位招聘工作并通知应聘者。

3、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防疫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要求,经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

4、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承担。

5、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等。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报名资料与档案记载不符的。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以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经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党委研究后,决定是否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或取消。

6、公示与聘用

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局备案审批后,由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首先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筹)办公室,邮编430010

联系电话: 027-82828469

联 系 人:徐艺畅 15072327387

刘家栋 13995502805

Email: cjwhhjazx@sina.com

九、监督、回避及投诉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投诉:

长江委人事局,电话: 027-82920919

长江委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纪委,电话:027-82828506

点击下载>>>

2020年度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筹)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2020年度长江委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筹)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0/0327/346925.html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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