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武汉音乐学院专项招聘36人公告(3)
2020-05-14 10:13:48 |文章来源:武汉音乐学院|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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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音乐学理论类岗位。须在《音乐研究》《中国音乐学》《中央音乐学院学报》《音乐艺术》《中国音乐》《黄钟》发表学术论文。并获批主持下列项目之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文化部艺术学科科研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等次奖。
③ 音乐表演类岗位。须个人在中国音乐金钟奖或文化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专业A组或CCTV电视大奖赛职业组三项比赛中进入总决赛(最终轮次)并获银奖及以上,或排名前3名;或个人获文化部公布的国际艺术比赛A类前5名、B类前3名。
④ 舞蹈表演类岗位。须个人在中国舞蹈荷花奖或桃李杯舞蹈比赛或全国舞蹈大赛专业A类(组)中进入总决赛(最终轮次)并获银奖及以上;或个人获文化部公布的国际艺术比赛A类前5名、B类前3名。
三、考核
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时间将根据武汉市疫情防控情况于考前两周发布通知。
(一)笔试
1.专任教师岗位(岗位序号1-24)笔试为专业能力测试、教案设计等。
2.辅导员及教辅岗位(岗位序号25-28)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含行政能力测试、申论等。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1.专任教师岗位:采取初试和复试相结合的方式。
(1)初试: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岗位应聘者线上提交视频。进入复试的比例为1:3。报名人数3人及以下的,均直接参加复试。
(2)复试:主要考核专业能力、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① 专业能力:现场演奏、论文水平评分等;
② 教学能力:现场教学;
③ 综合素质:围绕招聘岗位回答问题。
2、辅导员及教辅岗位面试内容: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
3、辅导员岗位录取
博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前2名(不分学科、不分男女)。
硕士及硕士以上音乐与舞蹈学学科人员的录取,按硕士及硕士以上人员总成绩拉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2人(男女单独排序各1人)。
硕士及硕士以上其它学科(不含音乐与舞蹈学)人员的录取,按硕士及硕士以上人员总成绩拉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4人(男女单独排序各2人),取各一级学科第一名。一级学科以最高学历学位所属一级学科为准。一级学科参考目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见附件2)。
(1)笔试进入面试原则:
①博士
笔试成绩须达到及格线以上;进入面试比例为1:3,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取前6名进入面试,如及格线以上人数未达到相应岗位比例人数,均直接进入面试。
②硕士及硕士以上音乐与舞蹈学学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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