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全国招考信息
您当前位置: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0年四川省成都市民政局所属7家事业单位招聘15人

2020年四川省成都市民政局所属7家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2020-05-19 11:41:04 |文章来源: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立即领取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0年四川省成都市民政局所属7家事业单位招聘15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QQ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时政资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华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以下四川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20年四川省成都市民政局所属7家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报名时间:2020年5月19日09:00至5月25日17:00更多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四川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的内容,请关注华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全国事业单位招考公众号

点击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包

点击报名:2020年四川省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备考图书:事业单位备考图书选购入口

备考网课:事业单位备考网课选购入口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民政局所属7家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5名(详见附件1),其中,拟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2名,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1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民政局官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平台”(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成都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成都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社会孤老的收养,主要承担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及高新区的服务对象;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养老服务工作;依法开展医养结合社会化推广示范相关工作,参与养老护理行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二)成都市第三社会福利院主要职责:负责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社会孤老的收养,主要承担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及高新区的服务对象;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养老服务工作。

(三)成都市救助管理站(成都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要职责:依法依规承担全市及跨省跨地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临时基本生活救助帮扶的辅助性工作;依法依规参与本市特殊群体儿童救助帮扶工作。

(四)成都市精神病院主要职责:承担全市“三无”人员、流浪乞讨和复退军人中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服务;面向社会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五)成都市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中心(成都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慈善组织培育发展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对成都市慈善总会、区(市)县慈善工作业务指导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全市福利彩票发行保障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成都市民政事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居民家庭认定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民政信息化建设、运行保障工作;参与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区划与地名、民政标准化等事务性工作。

(七)成都市社会组织社区和社工人才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市本级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指导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0/0519/353188.html

(编辑:admin)
图书推荐
课程推荐

公众号

QQ客服

关注微博

最新公告
备考资料
报考指导